首页
首页 公司概要 成果介绍 关联公司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針
ASA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对于顾客·商业交易有关者等的个人信息,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以及其他规范,并且关怀国际的趋势而确立独自的规则和体制,制定以下的隐私策略,宣布实行而维护此策略。
对此保护宣布,我们适当地进行评审,为了不断的改进而努力。
1.对待方针
关于个人信息的适当利用以及保护,本公司遵守关联法律以及政府机构的指南,遵守本公司隐私策略的规定,遵照严格的安全保护以及机密保持的标准而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本公司在进行投资顾问,投资运用以及其他本公司章程所定的业务时,为了实现安全且确实的交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而取得顾客的个人信息。具体由以下为目的。

(1) 为了基于“投资信托以及投资法人关联法律”,其他有关法律的投资主权利的执行以及本公司的义务履行。
(2) 为了对应,确认关于本公司业务的询问,访问。
(3) 为了实行关于本公司的业务的诸事务。
(4) 为了进行本公司实行业务时必要的调查分析·资料收集以及各种向导。
(5) 为了本公司实行业务时需要的申报书,契约书的当事者确认。
(6) 为了上述(1)-(5)的利用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向第三者开示或提供顾客的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的合适的收集
本公司以合法且公平的手段而取得顾客的个人信息。
4.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遗失、损坏、伪造以及泄漏等危险、制定“信息管理规定”、构筑非法存取、电脑病毒对策等适当的信息安全对策。 如果本事务所把顾客的个人信息委托其他公司管理、我们将要求此公司实行同样严格的管理。并且、对全职员施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的教育。
5.个人信息的利用·提供
本公司除了以下情况以外、绝不向第三者提供顾客的个人信息。
1. 有顾客的同意。
2. 法律规定。
3. 如在为了保护人命、人身或财产时有必要。
4. 委托业务时。(在此情况发生时、本事务所将调查委托公司、缔结必要契约、执行法律上必要的措施。)
6.开示请求等手续
本公司将首先确认本人是否拥有对个人信息开示、订正、停止、消去等的权利)、在确认请求人是本人或者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的拥有正当权利的代理人之后、 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我们将执行开示、订正、停止等措施。关于个人信息的开示、订正、停止等的请求、请与下方咨询处联系。
7.咨询以及意见窗口
关于本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的咨询、开示等的要求、意见以及其他相关个人信息的咨询请与下方联系。

《受理手续》
请与下方的电话或以邮件联系

·邮政
  邮编:105-0001
  东京都港区虎之门4-3-13 神谷町Central Place 6楼
  ASA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经营管理部门

·电子邮件:security@asa-am.jp
·电话:+81-3-5425-6773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到下午5:00(除周末、节日、年末年初等休日)
8.变更
上述内容有可能因法令的修改以及其他理由而变更。

制定日            2007年11月27日
最终修订日      2008年10月31日

ASA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董事长 酒井宗太郎

返回页首
coryright:ASA Asset Managemenet Co., 首页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